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GB 50314-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7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4-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6.6、4.7.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8日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共分18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工程架构、设计要素,住宅建筑、办公建筑、旅馆建筑、文化建筑、博物馆建筑、观演建筑、会展建筑、教育建筑、金融建筑、交通建筑、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商店建筑、通用工业建筑。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的需要,增加了第3章工程架构;
(2)对智能建筑的分类作了相应调整;
(3)对其他各章内容进行了适时的技术提升、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邮政编码:200041)。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商业机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济安 邵民杰 陈众励 孙兰 谢卫 吴悦明 洪劲飞 王小安 蔡增谊 王晔 成红文 吴文芳 林海雄 涂强 曹承属 瞿二澜 邓清 李军 陆振华 戴建国 钱克文 孙成群 张文才 李立晓 郭晓岩 张彦遒 管清宝 杨国胜 陈易 吴雪芳 郑锋 朱甫泉
主要审查人:陈汉民 万力 耿望阳 孙鸢飞 熊泽祝 朱立彤 焦建欣 夏林 马健 洪友白 杨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