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4 】。 卫:生间 》 5.【4.1  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或为其预》留设置位置及条件三!件卫生设备集中【配置的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0,m2 ? , 《5.4.2  卫】生间:可根据使用功能要求!组,合不同的设备不同组!合的空间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设【便器、?洗面:器时不应小于1.】80m2《; ? :  ?   2  —设便器、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0?0m:2;: 《    》 3  设》洗面器、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00m2》;  】   4  设【洗面器、洗衣机【时不应小于》1.80m2; 】     !5  单设便器时】不应小于1.10m!2 ? , 5.4.3 !。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 5.4.4 !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4.5  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 ? 5.4《.6  《每套:住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及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