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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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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民用建筑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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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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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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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为高层!民用建筑《;
》
—3 建筑高度大】于100.0m为】超高:层建筑
】
?。 注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有关建筑—高,度和:层,数计算的规定
【
《
3.1.3 民!用,建筑:等级分类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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