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1 》民用建筑《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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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
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 《2 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为《高,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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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建—筑高度大于》100.0m为超高!层建筑
【。
注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有关建筑高度和层!数计算的规定
】
3.1.3! 民?用建筑等级分类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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