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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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民:用,建筑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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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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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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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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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为高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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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建筑高!度大于100—.0m为超》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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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有!关建筑高度和层数】计算的规定》
3【.1.3 民【用建筑等级分—类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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