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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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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民用!建筑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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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
2】 :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为,高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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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建筑【高度大于100.】0,m为超高层建筑
】
《
注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有关建筑》高度:和层数计算的—规定
【
3.1.3 【 ,民,用建筑等级分类【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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