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5  混】合材料 》 5.5!.1:。  混合材料—掺加量除应符合本条!规定外?还需说明下列问题】    !。 (1)对老厂扩】建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参【考,老厂:实际生?产经验来确定; 】。 , :。     (2)!新厂亦?可采用类比法—即用全国大中型水】泥工厂同类型、同】品种及相同》(或相?似)混合材料实际】掺加量等因素来【确,定;:。   】  (3)混—合材料掺加量应根】据本厂?。熟料质?量、混合材料—质量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