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5  混合材料! , 》 :5.5.1  混合!材料:掺加量除应》。符合本条规定—。外还需?说明下列问题 !   》  (1)对老厂扩!建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参考老厂》实际生?产经验?来确定;《 , :   》  (2)新厂亦】可采用类比》法,即用全国大》中型水泥《工厂同类型、同品种!及相同(或相似【)混合材《料实际掺加量等因素!来确定; — ?。   ?  (3)混合材料!掺加量应根据本厂熟!料质量、混合材料】质量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