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通 】 风
—
:
,
?1,1,.3:.1 自》然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以自然通风为】主的:。窑,头厂:。房、各类磨房、烘干!车间及余热》发电:的汽轮发《电机房等建筑物宜】根据主要进风—。面,、建筑?物形式按夏季有利】的风向布置;
【
— : 2 《底层门洞、侧窗【宜作:为自然通风的—进风口上部》侧窗宜作为自然【通风的排风口—;侧窗和《天窗的窗《扇应开?启方便灵活;—高侧窗应设置—开窗平台;
【
,
3】 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物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表1?1.3.1的要求】。当空气温度超出规定!值时应设置机械【通风或局部》通风装置
》。。
,
表11.】3.:。1 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值
》
》
》 注如《受条件限制在—采取通风降温—措施后仍达》不,到本表要求时—允许温差加大1【。℃~2℃《
,
《
4 【 产生余《热、余湿的地坑、】压缩:空气站等生产厂房】首先应采用》自然通风消除—余热:、余湿达不到卫生条!。件和:生产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
1?1.3.2》 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的机械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凡—产生余热、余—湿及有?害气体的建筑应以】消除有?害物质计算通风量当!缺乏必要《。的资料时可按房间换!气次数确定》建筑物通《风换气?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H确定】。
—。 : 2 》物料输送地》坑,及,地下皮?带机:走廊应设置通—风系:统进:风采:用自然补《风时断面风速宜为0!.5m?/s~0.7—m/s;补风的【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空:气洁:净的地方专门设【置的进风口应高出室!外地坪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排风系统的吸风【口位置的设置应保证!抑,制热、尘等扩散且排!风口宜高出室外【地坪2.5m以【上
?
,
3】 炎热地》区的:包装车?间包装工人》插袋处?宜,设置:。局部过滤送风—装,置
》。
: 4 【化验室通风柜—。的排:风量应按保持工作】孔风速?0.5?m/s?~0.6m/—s计算排风机及管道!。应采取防腐措—施
》
: 5》 有?机械送风的》配电室送入》室,内的空气应经过【过滤处理《配,电室应设《置排风系统风量宜为!。送风系统风量的9】0,%
《
6 ! 炎:热地区的《各车间配电》室、电收《尘器整流《室,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
《 7 设有二】氧化碳或其他气体固!定灭火装置的中央】控制室及其》他建筑物应按消防要!求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
8 】 炎热地区的机修】、电修车间等工【段厂房内应设置【移,动式通风机对—于散热及《有害气?体的铆锻焊工段、】电修的喷漆间—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
《 ?9 汽车》保养的碱《水,。清,洗间、发动机修理间!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并—应采:用防腐风机
】
10! , ,循环水泵站的加【氯,。间及污?水泵站的地坑均【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并,应,采用防腐风机—加氯间的《排风口?应设置在房间的【下部:污水泵站吸风口的】设置气流不应短【。。路
—
11.3.3 】 事故通风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总降压变电站、【配电:。站的高压开关柜室、!电,容器室、《氧气瓶库、乙炔气】瓶库等辅《。助生产?。。厂房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当事故排风与排【热、排?湿系统合用时通风量!应根据?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 2 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风设备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
!
,
3 】 事故排风机的室内!吸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应采取导流措施!
! 4 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通风机的【电机应采《用防爆型
!
, 5 — ,电,缆隧道应设置事【故排风排风量—。应按隧道断面风速0!.5m/s~0.】7m/s《计算并应采用—自然补风风口距室】外,。地面的?。高度进风口不应低于!2.0?m排风?口不应低于》2.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