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通 【 : 风
【
11》.3.1 》 自然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以自—然通风为主的—。窑头厂房、各类磨房!、烘干车间》及余热发电的汽【轮发电机《房等建筑物宜根【据主:要,进风面?、建筑物形式按夏季!有利的?风向布置;》
— ? 2 ? 底层门洞》、侧窗宜作为—自然通风《的进风口上》。部侧窗宜作为—自然通风的排风口】。;侧窗和《天窗的窗扇应—开启方便灵活—;高侧窗《应设置开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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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物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表11.3.1!的要求当空》气温度超出》规定值?时,应,设,置机械通风》或局部?通风:装置
表!。11.3《.1 ? 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值:
】。。
】注如:受条件限制》在采取通风降温【。措施后仍《达不到本《表要求时允》。许温:差加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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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产生余《热,、余湿的《地坑、压缩空气站】等生产?厂房首先应》。采,用自然通《风消除余《热、余?。湿达不到卫生—条件和生《产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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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的—。机械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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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产生余—热、余湿及》有,害气体?的建筑应以消除【有害物质《计算通?风量当缺乏必要【的,资料时可按房间换】气次数确定建筑【。物通风换气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H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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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物料输?送地坑及地下皮【。带机走?廊应:设置通?风系统进风采用自】然补风时断》面风速宜《为0.5m/s~0!.7m/《s;补?。。风的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空气洁净!的地方专门》设置的进风口应高出!。室外地坪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排风系统的吸风口】位置的?设置应保证抑制热】、,尘等扩散且》排风口宜高》出室外地《坪2.5m以上
】
》 3 炎热!地区的包《装车间包装工人【插袋处宜《设置局部过滤送风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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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化!。验室通风柜的排风量!应按保持工作孔风速!0.5m/s~0.!6m/s计算排【风机及管道应—采取防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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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机,械送风的配电—室,送入:。室内的空气应—经过过滤处理配电】室应设置排风—系统风量宜为送风】系统风量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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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炎热:。地区的各车》间配电室《、电收尘《器整流室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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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设?有二氧?。。化碳或其他气体【固定灭火装置的中】央控制室及其他【建,筑物应按消防—要求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
《 8 炎热】地区的机修、—电修车?间等工段厂房内应】设置移动式通风【机对于散热及有害】气体的铆锻焊工段】。、电修的喷漆间【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
, 9 — 汽车保养的碱水清!洗间、发《动机修?理,间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并应采用《防腐: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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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循!环水泵站的加氯间及!污水泵站的地坑均】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并应采用—防腐:风机加氯间的排风】口应:设置在房间的下部】污,水泵站吸风》口的:设置气流《不应短路
】
11.3—.3 事故—通风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总!降压变?电站、配电站的【高压开关《柜室、电容器室、氧!。气瓶:。库、乙炔气》瓶库等辅助生产厂房!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当事故排风与排【热、排湿系统合用时!通风量应根据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 2 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风设备!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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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事故排风机》的室内吸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应—采取导流措施
!。
【4 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通?风机的电机应采用防!爆,。型
! :5 : 电缆隧道应设【置事故排风》排风量应按隧道断】面风速0.5m【。/s~0.7m/】s,计算并应采用自然补!风风口距室外地面】的,高度进风口不应【低于2.0m排风口!不应低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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