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防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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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 《水泥工厂建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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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 水泥工厂中的建!筑物:应根据使用重—要性:、使用性质及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等因素进行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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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设置在石灰石—矿山、用于储存火炸!药及制品《的炸药库《、雷:管库:、,硝酸铵库《等危险建筑物应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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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下,列场所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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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煤粉【制备车间、原煤预均!化堆场;《
! 》2)氧气瓶库、【乙炔气瓶库》、窑头点火》。。油库:;,
》
】 3)总降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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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预计雷击次【。数不:小于0?.05次《/年且?不大于0.25【次/年?的生产车间、中【央控制室《、办公楼《等一般性工业建筑】。物和民用建筑物【。应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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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 水泥《工厂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应?根据:防雷分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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