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 废:弃物:的利用
!
5?.9.1 》 水泥工《厂,可利用的废弃物应】分为作为《替代:原料的废弃物—、作:为替代燃料》。的可燃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置,的废弃物《三种废弃物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作为替代原料【的废弃物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氧化钙(C】。aO)、二氧化硅】(SiO《2)、三氧》化二铝?(A:l2O?3,)、三氧《化二铁(Fe—。2O3)《。等有益组分的灼烧】基含量总和宜—达到80%以上;】。
:
《 2!)氧化钾《(K2O)、氧化】钠(Na《。2O)?、,三氧化硫(SO3】)、氯离子(—C,l-)等有害成分】的含量应满足水泥】熟料:。生产线控《制要求
《
:
:
》。2 作为替代燃料!的,可燃废弃物组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实物基的热值!宜大于?11MJ/》kg;
—
? : ? 2《),灰分:含量宜?小于50%;—。
》
【 3)水分含【量宜小于《30%
—
《 3《 无法满足—上述两款《要求:的废弃物应》视为无害化处置的】废弃物
—。
:
5.9.2 【 废弃?。物的利用应满足水泥!产品的质量》要求
5!.9.3 水泥】窑可处置废》弃物的特性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 506【34、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GB? 5075》7、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GB— 509《5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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