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 分割?车,间
?。
《
4.5.—3 根据原商业部!食品局组织编制的分!割,肉、肉制品生产车】间设计标《准基本要求和—原商业部《基建司?编制的关《于建设分割肉—。车,间和小包装车间【技术标准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多年《承,接分割车间工程设计!的实际情况》调查认为前两个【文,件中提?出的设计技》术标:准和基本规定—中的面积比较小现屠!宰分割车间是按小时!分割头数计算因【此将:原行业?规范中的车间面积】改,成按平均每》。头建筑面积计算较】为合理同屠宰车间】的建筑面积计—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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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4.5.8 分割!车间中各《类需制冷房间—的,设计:温度:是根据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因素并参》考国外标《准以保证达到肉质】要求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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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对于分割剔骨间【、包装间《是否应设吊》顶始终?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主张设与不》设其出发点都—是为了保证车间【。。内的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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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调查】中发现设有》吊顶的车间由于【受气候环境(车间湿!度)以及《车间温度可能出现】变化(暂《。时歇产、倒班—)或:其他原因造》成,车间:吊顶出现发霉或结露!反而达不到清洁的】目的因此规范—修订组?认为:不宜设?吊顶在本《规范送审《稿审定会上部—分代表提出随着冷】分割工艺的》采用:车间温度《降低到(6~1【2)℃因此》应对围?护结:构做隔热处理屋【顶隔热可采》用,吊顶方法《解决同?时还:具有清洁美》观的效果随》。。着吊顶材料》的更新?防霉的问题也会得】到解决只《要加强管理使用吊顶!还是利?大,于弊所以本规范改为!宜设吊?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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