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引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