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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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屠宰与分《割车间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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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Ⅱ级—屠宰:与分割?车间:的屠宰加工》设备、制冷设备及车!间应急?照明属于二》级负荷其余用电设备!属于三级《负荷Ⅲ、Ⅳ级屠宰】与分割车间的用电】设备均属于三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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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屠宰与分割车!间应由专用回路供电!。Ⅰ、Ⅱ级屠》宰与分割车间—动,力,与,照明宜分开供—电Ⅲ、?Ⅳ级屠宰与》分割车间可》合一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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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 屠:宰与分割车间配电】电压应采用》AC220/38】0V新建工程接【地型式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PE线可】靠连接扩建和改建】工程接?地型式宜采用T【。NS或TN》-C:。-S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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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屠宰与分割车】间应按洁净区、非洁!净区设?配电:装置宜集中布—置在专用电》气室中当不设—专用电气《室时配电《装置:宜,布置在通风》及干燥?场,所
10!.0.5 当电气!设,备(如按钮行—程开关等)》必须安?装在车间内多水【潮湿场所时应—采用:外壳防护等级为IP!55:级的密封防》。水型:电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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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 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和安装【在多水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及插座回【路均应设漏电保【护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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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屠宰与》分割车间《照明:。。方式宜采《用分区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相结—。合的照明方式各照明!场所及操作台—面,的照明标准值—不宜低?于表10.0.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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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0.7车间照明!标准值、功率密【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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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照明光源的选—择应:。遵循节?能、高效的原则屠】宰与分割车间宜采用!节能型荧光灯或金属!卤化物灯《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本规范表【10.?0.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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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 屠宰与分割—车间应在封闭车间】内,及其:主通道、各出口【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出口标志灯】应急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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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 ? 屠宰与分》。割车间?照明灯具《应采用外壳防护等】级为IP《55级带《防护罩的防潮型灯】。具防护罩应为非玻璃!制,品待宰间可采用一般!工厂灯具《
10.!0.:11 屠宰与分】割车间动力》与照:。明配:线应采用铜芯塑料】绝缘电线或电缆移】动,电,器应:采,用耐油、《防水、耐腐》蚀,性能的铜芯软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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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 屠宰】车间内敷设的导线】宜采用电缆托—盘、电线套管敷设电!缆托盘、电》线套管?应采取防锈》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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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3 分割车—间宜采用暗》配线照明配》电箱宜暗装当有吊】顶时照明《灯具宜采用嵌—入式:或吸:顶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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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4 屠宰】与,分割:车间属多水作—业场所应采取等电位!联接的 保护措施】并在用电设备—。集中区采取局部等电!。位,联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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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5 】。 屠宰与分割车间经!计算需进行》。防雷设计时应按【三类防雷建筑物【设防雷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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