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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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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给?水及热水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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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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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屠宰与分割】车间的给《水,应根据工艺及—设备:要求保证有》足够的水量、水压】屠,宰,与分割车间每头猪】的,生产用水量按—(,0.40~0—.60)m3计算】水量小时《变,化,。系数:为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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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屠宰与分割车间【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的需要在用水【。位置应分别设置冷、!热水管清洗用—热水温度《不,宜低:于40℃消毒—用热水温《度不应低于82℃】消毒用?热水管小口处宜配】。。备,温度指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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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屠宰《与分:割车间内应》配备清洗《墙裙与地面用—的高压?冲洗设备和软—。管各软管接口间【距不宜大《于25. 0—0,。m
8.!1.5 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热水应采用集【中供给方式消毒用】8,2℃热水可》就近设置《小型加热装置二次加!热热交?换器进水《宜采:用防结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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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屠宰与分!割,车间:内洗手池应》根据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 12《6,94:及生产实《际需要设置》洗手池水嘴应采用自!动或非手《动式开?关并配备有冷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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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急?宰间及无害化处理】间应设有冷》、热水?管及:消毒用热《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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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 屠宰与分割车间内!。应设:计量设备并有可【靠的:节水:、节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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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 】 屠宰?车间待宰《圈地面冲洗》可采用城市杂—。用水或中《水作为?水源其水《质必须?达到国家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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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杂用水】。或中水管道应有【标记以免《误饮、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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