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7.2  —副产品冷《却 !7.2.1》 , Ⅰ、Ⅱ级屠宰【车间副产品冷—却间设计温》。度宜取一4》℃副产品经2—0h冷却后中心温】度不应高于3℃【 :。 7.2【.2:  Ⅲ?、,Ⅳ级:屠宰车间副产品【。冷却间设计温度宜取!0℃副?产,品经20h冷却【后中心?温度不应高》于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