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隔声减噪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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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高噪【。声级的?商,业空间不应与噪声敏!。感的空间《位于同一建》筑内或毗《邻如果不《。。可,避免的位于同—一建筑?内或毗邻必须进【行隔声、隔振处理保!证传至敏《感,区,域的营业噪声和【该区域的《背景噪声叠加后的】总噪声级《与背景噪声级之差】值不大于3》。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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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当公共!空间室内设有暖通空!调系统时暖通—空调系统在室内产生!的噪声级应符—合,本规范表9.1.】1的规定并》宜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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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降低风管中的!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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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设—置消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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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选用低噪声的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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