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电气设】备
》
,
,
12.2.1】。 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正常】运行和操作时可能】产生电火花或—高温的电气设备【应安装在无》危,险或危险《性较:。小的场所
】
2 危险场】所采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
【
3 — 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为T4(135!℃)
》。
4 危险】场所采用的》接线盒、挠性连接】等选:型应与该《场所电气设》备,防爆等级相一致
!
5 — 危险场所电—动,机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中第二【章电:动机:的规定
》
?
,6 生产时严【禁工作人《员入内的工作—间,。其用电设备》的控制按钮应安【装在工作间外并应将!用,电设备的启停与【门连锁门关闭后【用电设备才能—启动
—。
7 》危险:场所不宜设置接【插装置当确需设置时!应选择相应防—爆型、插座与插销带!。连锁保护装置并【满足:断电后插销才能插】入,或拔出的《要求:
:
,
:
8 危险场所】不应使?用,无线遥控设备—等
《。
12.2.2! 危险场所采用非!防爆电气设备隔墙传!。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安装电【气,设备的工作间—应采用不《燃烧体?密实墙?与危险场《所隔开隔《墙上:不应设门、窗、洞】口
?。
2 传动!轴通:过隔墙处的孔洞必】须采用填料函封堵或!有同等效果的—密封:措施
》
3 安【装电气设备工作间】的门应设在外墙上或!通向非?危险场所且》门应向室外或非危险!场所开启
》
《
1:2.2.3 【。F0类危险》。场所不应安装电气】设备当?确有必要时》可设置检测仪—表(黑火《药除外)检测仪表选!型应符合本规范第1!2.2.5条的规】定
—
12.2.4【 F0类危—险场所电《气照明应采用可【燃性粉尘环境—21区用电》气设备DIP2【1,外壳防护等级为IP!65级?的灯具安装在固【定窗外照《明或采用《能够满足有关—规范安全要求的【壁龛灯
】
,门灯及安装》在外墙外侧的开【关、控制按钮、控】制,箱等选型应选用【与,灯具防?爆级别?相同:的产品
—
12.2【.,5 F1》类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电气设备应采【用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21区DI【P21、IP6【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Ⅱ类B级《隔爆型、本质—安全型(IP5【4)灯具及控制按】钮可:采用增安《型
:
2 门!灯及安装在》。外墙外侧《的,开关应采《用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不低于《22区DIP—22、I《P54
【
1?2.2.《6 F《2类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门?灯及:安装在外墙外侧【的,。开关应采用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22区DIP—22、IP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