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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危险—场所的电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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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危》险场:所类别的划分
【
1】2.1?.1 《危险场所划分为F】0、F1、F2【三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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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0类经常【或长期存在能形成】爆炸危险《的黑火药、烟火药】及其:粉尘的危险场所
】
2 【 F1类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形成爆炸危【险的黑火药、烟【火药及其《粉尘:的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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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F2—类在正常《运行时能形》成,火灾危险而爆—炸危险性极小的危】险品及粉尘》的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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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各类危险场所—均以:工作间(或建筑物)!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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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产、加工、研制】危,。险品的?工作间(或建—筑物)危险》场,所分:类和防雷类别应符】合表12.1.11!。的规定储存危险品的!场所、中转库和【仓库危险场所分【类和防雷《类别应符《合,表12.1.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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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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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表中装药、筑(【压)药包括烟火药、!黑火:药的:装药、筑(》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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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本—规范表3《.,1.31生产—工,序危险?等级分类为1.1级!建筑物同时满足总】。存药:量小于?10k?g、单人操作—、建筑面积小于【12m2时》其防雷类别可划为】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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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表中未列品种、加!工,工序其危险场所【分,类,和防雷类别划分可参!照本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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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当危险场所既存!在黑:。火药、烟《火药又存在》易燃液体时》危,险场:。所类:别,的,。划,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中有关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的规定
】。
:12.1.3 危!。险场所?与相毗?邻场所?。采取不燃烧体—密实墙?。隔开且?隔墙上设有相通的门!当门经?常,处于关闭状态(除】有人出入外)时与危!。险场所相毗邻的场】。所类别可按表12.!1.3确定;当门】。经,常处于敞开状态时与!危险场所相毗邻的】场所类?别应与危险场所类】别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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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 本条不适》用于:配电:室(电机室、控制】室、:。仪表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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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密实墙应为【不燃烧体的实体【墙墙上除门外—无其他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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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排风室的危险场所】类别:应按下列规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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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F0类危险!场所(?黑火药除外)—服务的排风室划为F!1类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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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为F1类【。、F2类危》。险场所服务》的,排风室与所》服务的?。危险场所类别相【同
【。3 : 为各类危险—场所服务的排风室】当采:用,湿式:净,化,装置时?可划为?F2类?。。危险场所(黑火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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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为—危险场?。所服务的送风室【当通往危《。险场:所的送风管能—阻止:危险物质回到—送,风室时?该送风室危险场【所类别可划为非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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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 ,运,输危险品的》敞开式或半敞—开式通廊其危险【。场所类别应划为F】2类防雷《类别宜为二类
【
《。
12.1.—7 雷雨天存放】危险品?的晒场宜设置防直】击雷装置避雷—装,置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可取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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