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环境保护
!
1—6.1 大—气污染物防治
】
:。
《。16.1.1 锅!炉房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有《关规定?
16】.1.2 》。 锅:炉烟气除尘》工艺: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1 ?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下】的出:口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
】 ,2,。 烟囱监测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排放【总量的?控制:要求;?
《
,
》3 燃《料种类及《成分;
《
【 4 《 ,烟尘性?质;
! 5《 除尘《器对:负荷适应性》等
【。16.1.3 【 当采用单一除尘装!置不:满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应设置多级【或组合除尘工艺
】
1—。6.1?.,4 除尘器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有防腐【蚀和防磨《损的措施;
】。
2 ! 应设置可靠的【密封排灰装置;
】
,
— 3? , 应设置密闭—输送和?。密闭存放灰尘的设施!收集的?灰尘应能综合利用
!。
,
16.1.!5 : 锅炉烟气脱硫【工艺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1 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下的出口二】氧化硫?初始排放《浓度;
【
: ? ,2 : 烟囱?监测处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及排放总量》的控制要求》;
《。
,
3 !。燃料种类及》成分;
》
【 ,4 烟尘性质【。;
】。 ?5 脱硫剂资源情!况;
【
? 6 脱—硫副产品利用—条件;
《
【 , 7 脱硫—工艺的适应性等【
—1,6.1.6 【有碱性工业废水【可利用的《企业燃油锅》炉房:或采用水力》。冲灰:渣的燃?。煤锅炉房宜采用【除尘和脱硫》功能一体化》的除尘脱《硫装置?;一体化除尘—脱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应有防腐!措施;?
】。 2 《 应采用闭》。式循环系统并设【置灰:水分离?设施外排《废液:应达标排放;
】
】3 应采取防【止烟:气带水和在后—部烟道及引》风机结露《的措施;
】
4【 严寒地区的装置!和系统应有防冻措】。施;
】 , , ,。 5 应有pH】值、液气比和二【氧化硫出口》浓,。度的检测和自控【装置
?
1—6.1.《7 当采用湿【。。法脱硫工艺》。时低温烟道应—设置排?水点:并应采取防腐—措施
》
16》.1.8《 循环流化—床锅炉?当炉内脱硫不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时应设置!炉后烟气脱》硫装置
】
1:6.1?.9 ? 锅炉烟气脱硝工】艺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1】。 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下【的出口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浓】度;:
! ,2 烟囱监—测处NOx》排放限值《及排放总量的—要求;
—
— ,3 燃《料种类及成分;【
》
4 【 烟尘性质;
】
】5 供热负荷的】稳定:性;
《
【 ,6 反应剂资源】情况;
》。
《 , 7 脱硝】副产品利《。用条件;
】
》 8 脱》硝工艺?成熟程度等
】。
16.1.1!0 ?选,用的煤粉、燃—油、燃气锅炉均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
:
,。
16.》。1.:11 锅炉—房烟气排放系统【中采样孔、监测孔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有关规定—并,应设置工作》平台
【
16.1.—12 运煤系统】的转运处《、破碎筛选处和【锅炉干式机械—除灰渣处等产生粉】尘的设备《和地点应有防止【粉尘扩散的》封闭措施和设—。置局部通风除尘装置!
16】.1:.13 锅炉房】干煤棚?、煤库和灰渣—场周围应有防止【粉尘:扩散的封《闭,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