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工程地质勘察—
【。
3.1— 一般规定
【
,
?
3.1.【。1 工程地—质勘察内容中—增加了“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水?腐蚀性?评价”的要求
】
3》.1.2 原规范!第3.1.3条勘】察方法?应以工程地质测绘】、轻:型勘探和现》场简易?测试为主必要—时采用重型勘探【根据近年我国小型水!电,站勘察经验有—些小型水电站的地质!条件较复杂》仅用轻型《勘探和?简易测试不能查明问!题本次修订将—“,应”改为“宜”轻】型勘探主要包—括物探、坑槽探宜广!泛采:用岩心钻探》、平洞、《竖井等重型勘探手段!。在规:模较大或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工程重要的工程!部位如混凝》土重力坝、拱—坝、软基建坝(【厂)等和不》良,地质问题《勘,察时应适《量,采用并做到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