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工程地质勘【察
】
3.1 【。 一般规定》
:。
,
3.1】.,1 工程地—质勘察内容中增加了!“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水腐:蚀性:评价”的要求
【
3.1】.,2 原规范第3.!1.:3条:勘察方法应》以工程地质测绘【、,轻型勘探和现—场简易测试》为主必要时采用重】型勘探根《据近年?我国小型水电—站勘:察,经验有?些小:型水电?站的地质《条件较复《杂仅用轻型勘—探,和简易?测试不能《查明问?题本次修订将—“应”?改,为“宜”轻型勘探】主,要包:。括物探、坑》槽探宜广泛采用岩心!钻探:、平洞、《竖井等?重型勘探《手段在?规模较大或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工程重要】的工程部位如混凝】土重力坝、拱—坝,、软基建坝(厂【)等和不良》地质问题勘》察时应适《量采用并做到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