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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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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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站》工程:应根据其《规模分为Ⅳ、Ⅴ两等!其,等,别应按表5.1【。.1:-1的规《定,确,。定;
《
,
表5.1【.1-1 电站工!程,的,等,别
!
《
注—1 表中的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水!库静库容
!
】 2 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其各项【用途分别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应以》其中的最高等别确定!整个工程的等别
!
— 2 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属工程的等》别按表?5.:1.1-《2的规定《确定;
《
》表,5.1?.1-2 —水工建筑物》。的级别
】。
! :3, 水库大》坝的坝高超过—表5.1.1—-3规定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
表5—.1.1《-3: 水库大》坝提级的指》标
:
,
!
, 注》1 当水工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采用新!坝型:、新型?结构时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
《。
— 2 当水库!总库:容大于或等于10】00万?m3或土石坝坝高超!过50?m、:混凝:土坝和砌《。石坝超过70m【时以及其他因素使】。建筑物?级别高于4》级时其挡水和泄水】建筑物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
5?.1.?2 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库工:程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表5?.1:.2的规定确—定;
】表,5.1.2 — 水库工程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
》
:
《
: ?2 当山区—、丘陵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的挡水高度低!于15?m且上?下游:水头差小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平原区、【。滨海区的规定—确定;?当平原区、滨—海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的挡水高度》高于:15:m且上下游水头差大!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山区、丘《陵区的规定确定【;,
】。 3 当土】石坝一旦失事将对】。下游造成特别—重大灾害时4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提高一级;
】
】4 低水头或失】事后:损失不大的》水库工程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经过专门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其【校核洪水标》准可降?低一:级
—
5.1.》3 ?山区、丘陵区非【挡水: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5?.1.3的》规,定确定河床式水【电站厂房其挡水部分!洪水标准应与—。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一致;—其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和》进厂交通的洪—水标准应按表5.】1.3的规定—确定平原区、滨海区!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确定
【
?表5.1.3 【 非:挡水厂房的洪水标准!
—。
《
5.《1.:4 电站型—式,按开发方式可—。分为:堤坝式、《引水式、《混合式电站
【。
5.1.5! 地震设》计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地【区水工建筑物应进】行,抗震设计
》
5.1.!6 枢纽总—体布置?及水工建筑物设计宜!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具备下列基本!。资料:
:。
— :1 : ,工程区地形图测图】项,目及比例尺》可按表5.1—。.6的规定选—用;
—
表5.》1.6 《 测图?项目:及比:例尺
?
【
?
? 注地质》测图比例尺宜与相】。同部位的《地形测图比例—尺一致?。
》
》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图纸;
】
,
3 】 ,气象、水《文资料及水利、动能!。计算成果《;
】。 4 流域】规划及水《资源综合利用资料】;
《
:。
5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有关?资料;
】
6 】水力机械《、电气及金属结【构,资料;
】
《 7 《。。施,工条: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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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