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
—
5.1一般—规定
?
:
5《.1.1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站工程应根据!其规模?。分为Ⅳ、Ⅴ两等其】等别应按表5.【1.1-1的规定确!定;
】表5.1.1-【1 电站工程的】。等别 ?
—
】 注?1 表中》的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水库静《库容
《
,
》 —2 : 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其各!项用途分别》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应!以,其中的最《高,等别确定整个—工程的?。等别
《
— 2 《 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属工程的等别!按,。表5.1.》1-:2的规定确定—;
?。
?
表5.1.1【-2 水工建【筑物的级别
】
【
: , : ,3 水库大坝的】坝高超过表5—.1.1《。-3:规定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
》表5.?1,。.1-3《 水库《大坝:提级:的指标?
—
— 注1 当!水工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采用新坝型、新】型结:构时: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
,
【 : 2 当水】库总库容大于或等】于100《0,万m3或土石—坝坝高超《过50?m、混凝土坝和砌】石坝超过70m时以!及其他因素使—建筑物级别高于4】级时其挡水和泄【水建:筑物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5.1.—2 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水库工程!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表5.》1.2的规定确定】;
:
表—5.1.2 水库!工,程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
!
:
【 2 当山!区、丘陵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的挡水高度》低于15m且上下游!水,头差小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平原区、滨海区【的规定确定;当平原!区、滨海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的挡水高度高】于15m且》上下游水头差大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山区、丘陵!区的规定《确,定; ?
《
3【 当土《石坝一?旦失事将《对下游造成特别【重大灾害《时4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提高一级《;
:。。
?。。
:。 《。4 : 低水头或失事后】。损失:。不,大,。的水库工程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经过—专门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其校—。核洪:水标准可降低—一级
《
5.1.3! 山区、丘—陵区非挡水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5.1.3—的规定确《定河床式水电站厂】房其挡水部分洪【水标准应与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一致;其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和进!厂交通的《洪,水标准?应按表5.1—.3:的规定确定平—原区、滨海区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确定
!。
表?5.1.3》 :非挡水?厂房的洪水标—。准,。
》
》
5.1》.4 ? 电站型《式按开?发方式可分为堤坝】式、:引水:。式、混?合式电站
!
5.?1.:5 : 地震设计》。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地区水工建筑—物应进行抗震—设计
?
5.1.!6 枢纽总体布】置及水工建筑—物设计?宜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具:备下列基本资料
!
】1 工程区地形】图测图项目及—比例尺可按表5.】1.:6的规定选用;
】
:。
表5.1【.6 测》图项:目,。及比例尺
【
,
:
— ? 注:地质测图比》。例尺宜与《相同部位的地形测图!比,例尺一致
—
《 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图!纸;
《
】3 : 气象、水文资料及!。水利、动能计算成果!;
》
? 4 —流域规划及水资【源综合利用资料【;
—
,。 5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有关】资料;
】
6 】水力:机,械、电气及金属【结构资料;
—
】 7 施工条【件资料;
!
《 8 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