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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 5.—1,一般规定《 —5.1.1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站—工程:应根据其规模分为】Ⅳ、Ⅴ?两,等其:等别应按表5.【1.:1,。-1:的规定?确定; 】 表5.1.—1-1  电—站工:程的等别  【。 : 《 ?  :   注1 — 表中的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水库静库容】 ?    —   ?。  2  》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其各项用途分】别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应以其中的最—高等别确定整个【工程的等别 !     —2  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属工程的等别按表!5.1.1》-2的规定确—定; 】。表5.1.1-【。2,  :水工建筑物的—级别 《 ? —     3—  水库《大坝的坝高》超过表5.1.1-!3规定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 表5《.1.1-》3  水库大坝提级!。的指标 —。 》    【 注1 《 当:水工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采用新【。。坝型、新型结构【。时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    】  :   2 》。 当水库总库容【大于或?等于1?0,00万m3》。或土石坝《坝,高超:过,50m、混凝土【坝和砌?石,坝超过70m时【以及其他因素使建】筑物级别高于4级时!。其挡水和泄水建筑】物,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5.1.】2 : 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库工程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按表5.1.2的】规定确定《;, , : 表《5.:1.2  水库工程!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 》 ?   !  :2  当《山区、丘陵》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的挡水高度低于】15m且上》下游水头差小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平原区、滨海】区的:规定确定;当平【原区、滨海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的挡:水高度高于15m且!上下游水《头差大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山】区、丘陵区的—规定确定;  【 《     3—  :当土石?坝一旦失事将对下游!造成特别重大—灾害时4《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提高一级; 【 ?    《。 4  低水头或失!事,后损失不大》的水库工《程,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经过专门—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其校核—。洪水标准《可,降低一?级 》 5?.1:.3  《山区、丘陵区非挡】水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5.1?.3的规定确定河床!式水电站厂房—其挡水部分洪—水标准?。应,与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一致;】其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和进厂交—通的:洪,水标准应按表—5.1.3的规定】确定平原区》、滨海区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确定 ! 《 表5.1.3 】 非挡水厂房的洪水!标准 【 : 5.【1.4  》电站型式按开发方式!可分为堤坝》式、引水式》、混合式电站 【。 5—。.,1.5  地震设】计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地区:水工建筑物应进行】抗,震设计 — 5.1—.6  枢纽总【体布:置,及水工建筑》物设计宜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具备下】列基本?资料 》     1 ! 工程区地形图测图!项,目及比例尺可按【表5.1.6的规定!选,用;: 》 表5.1.6  !测图:项目:及比例尺 — —   — , 注地质测》。。图比例?尺宜与?相同部?位,的地:形,测图:。比例尺一致 !    》。 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图纸《; 《    —。。 ,3  气象》。、,水文资料及水—利、动能计算成果;!   】  4?。。  流域规划—。。及水资源综》合利用?资料; 》     5!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有关资料;【    ! 6  《水力机械、电气及】金属:结构资料; 【  》   7《 , 施工条件资—料;: :     8!。  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