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
,
】23.1 一般规!定
】
23.1》.1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我国的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
《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 , 发电厂的—设,计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3.1.2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 与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相关的现行法律、条!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下!
》
1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施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施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
【 2 【条例
?
:
?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
!
,
? 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5月》1日实施);—
】 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实施)
!
,
,
3 【 国家标《准
《
—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
》
,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80】1,;
: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
【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
!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
【
— 安全色GB 2!893;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GBZ !2.2;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
《
?。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
【。
?
4 【 ,行业:标准
【
?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 5?053?。;
?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 535】。2;
!。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 612;
!
,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
》。
》23.1.3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发—电,。。厂劳动安全基—层监测站《、,安全教育室用房、仪!器设备的配备—可,参照现行的电力行业!。劳动环?境检测监督管—理规:定、火力发电厂辅助!、附属及生活福利建!筑面积?。标准DL《/,T 5052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