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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
:。
:
23.1 — 一般规定
【
》
23.1》.1: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我,国的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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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
? 发?电厂的设计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3.1.2 】本,条为新增条》文
】 与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相》关的现行法律、条】。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下
】
《 1 法【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施行—);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施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
【 2 【条,例
—。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
【
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5月1日实施】);
《
《 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实施!。)
】 : 3 《国家标准《
!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
》
?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801;
【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
?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
?
—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
—
】安全色GB 28】93;
—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
,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
》
:
?。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
》。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GBZ 2.2;!
?
,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
,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
?
— 4? 行业标准—
,。
》 ?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 505—3;
】 ,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 535—。2,;
】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 612;】
,
—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
!2,3.1.3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发电厂劳动安【全基层监测》站、安全教育室用房!、仪器设《备的配备《。。。可参照现行的电力】行业劳动环境—检,测监督管理规定、】火力发电厂辅助【、附:属及生活福利建筑】。面积:标准:DL:/T 5《052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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