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
!23.1 一般】。规定
—
,
23.1【.1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我国》的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
?
,
发—电厂的设计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
,23:.1.?2 ?本条为新《增条文
【。
与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相关的现行法【律、:条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下
! 1 法律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
】 2 条例!
】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
】 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5】月1日实施);【
?
— 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实施)—。
《
3【 国家标》准
:
《
,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
》。
?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801;
》
,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
!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
【
: , , ,安全色?GB 2893【;,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
【
: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
】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G《BZ 2.2—;
: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
《
,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
】
》 , 4 行业标准!
?
?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 《5053;
】。
《 , ,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 53【5,2;:
?
—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 《612;
—
《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
—
23.1.】3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 发电厂劳动安全基!。层监测站、安—全,教育室用房、仪器】设备:。的配备可参照—现行的?电力行业劳动环【境检:。测,监,。督管:理规定、《火力发电厂》辅助、附属及生活】。福利建筑《面积标准DL/T】 5052》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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