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 直流电源】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
!17.5《.1 ? 系原规范》第12.6.1【条的修改《
》
17?.,5.2 《 系原规《范第12.6.【2,条和第12》.6.?3,条,的修改
! 《。本条增加《了50MW级—及以上机组蓄电池组!数量的要《求
1】7,。.5.3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
:17:.5.4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条对正常运行—、均衡充《电和事故放电工况下!的直流母《。线电压允许》变,化范围作了》规,定,
17】.5.5 》 系原规范第12.!6,.4条的修改
!
当装!设2组?蓄电池时《因控制负荷属于经】常性负荷为保—证安全可以》允许切换《到1组蓄电池运【。行故应统计全部【负荷:事故照?明负荷因《负荷较大而影响蓄】电池容量故按—60:%统计在每组—蓄电池上
》
《
17.5.6 】 系原规范第—12.6《.,5条的修改
】
当企!业自备电厂不与【电力系统连接—时在事故停电时间内!很难立即处理—恢复厂?用电故蓄电池的容量!按事:故停电2h的放电容!量计:算
?
1》7.5.7 — 系原规范》第12.6.6条的!修改
! : 对于晶闸管充【电装置原则上可配】置1套备用充电【装置即1组蓄电池】配置:2套充电装置—;2组蓄电池—可配置3《套高频开关充电装置!整流:模块可以更换且有冗!余原则上不》设整台?装置的?备用即1《组蓄:电池配置1套—充电装置2组蓄电池!配置2套充电装置
!
17.5!.8 《。系原规范第1—2.6.7条
】
当!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时每一段母线—上接有一组》蓄电池和相》应的充电设备当相】同电压的两组—蓄电池?。设有公用备用—充,电设备时在接线上还!应能将这套》备用的充电设备【切,换到两组蓄电池的母!线上
【
17.5.—9 本条为新增条!文
】 ?。当机组或主》厂房热工自动化控制!系统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时应设置在线】式交流不间断电【源,
17.!5.10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 本条?对交流?不,间断电?源的主要技术条件作!出了规定
【
1《7.5.11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对交流不间断】。电源的输入电源作出!了规定?
》
17.5.12】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对交【流不间断《电源配电《接线作出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