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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控—制系统
】
【本节为新增章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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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1】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条规?。定了控制系统的可】利用率
《
:
16.9.2!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是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器(PLC)【技术后的新》增条: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控制系统—I/O点的数量多有!变化设计时应考虑1!0%~2《0%的备用》量特别是对于辅【助车:间控制系统应特【。别给:予关注板《卡、通?。道、端子均》应按此?原则考虑
—
,
:
16.9.3【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条对控制器》数量设?。计进行了原则规【定
》
16.》9.4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
: ? 本条?。对控制?器、操作员站的处理!能力进行了》原则规定
【
16》.9.?5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对控制系统的!通信负荷率进行【了,原则规?定
》
16《.9.6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条《对独立于控制—系统的后《备硬接线操作手【段,的设置进行了—原则规定
】
16.》。9.7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对【变送器?冗余:。。设置进?行了原则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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