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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控制系统
【
【 :。 , 本节为新增—章节
—
16.9.【1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规定—了控:制系统的可利用率】。。
—16.?9,.2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是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器(PLC)技术!后的新增条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控制》系统I?/O点?。的数量多《有变化设计时应【考虑1?0%~20%的备用!量特别是对》于辅助车间控制【系统应?特别给予关注—。板卡、通道、端【。子均应?按此原则考虑
】
?
16?.9.3《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对》控制器数量设计进行!了原则规《定
1】6.9?.4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对控制【器、操作员站的处理!能力进行了原则【规定
?
16.9!.5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本条对控制系【统,。的通信负荷》率进行了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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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6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条—对独立于控制—系统的后《备,硬接线操作》手段的设置进—行了原则规定
】。。
16.9】.7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 本条对变》送器冗余设置—进行了?原则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