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6 【 仪表与控制 【 — : 16.《1  一般规定 】 《 16.—1.1  系原【规范第13.1.1!条的修改 — 《    本条规定了!仪表与控制》系统:的选型的基》本原则 【 , 16.1.2  !系原规范第13【.1.?2条:的修改 》     】根据我国电力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要求本条《强调仪?表与控制系统的选择!应技术先进、质【。量可靠、性价比高】 《 16.1—.3  《系原规范《第13.1.3条的!修改 ?  —   由于产品必】须经过鉴定后才准许!生产并投放市场的】做法今后将有所【。改,变所:以对新产品、新【技术的?要求修改为》“取得成功》的应:用经验后”》不再:强调“鉴定合格【” 《 : 16.1.4 】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本条:是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器(P》LC)技术后新增的!条文规定了控制系】统,对于安全防范和措】施的基本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