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6  仪》。表,与控制 ! 16.【1 :。 一般规定 【 , 16.】。。1.1?  系原《规范第13.—1.1条《的修改 》 《    本》条规定了《仪表与控制系统的】。选型的?基本原则《 16.!1.2  系原规范!第13.《。1.2条的修改【 : 《    根据我国】电力: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要求本条强—。调仪表与控》。制系:统,。的选择应《技术先进、质量可靠!、性价比《高 : 1—6.1.《3  系原规范第1!3.1?.3条的修改 】。   —  由于产品必【须经过鉴定》后才准许《生产并投放市场【的做法今后将有【。所改变所以对新【产品、新技术的【要求修改为“取得成!功的应用经验后”不!再强调“鉴定合格”! 《 , 16.1.4【。。  本条为新增条文! ?。 ?  :  :本条是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器(PLC!)技术后新增—的条:文规定了控制系统对!于,安全防范《和措施?的基本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