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运《。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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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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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系原规范第5.!1.1条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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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输煤系统宜》按分期建设考—虑,以节省投资若—根据建厂《条件经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一次建成更!合理也可考虑一【次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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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扩建发电厂!的运煤?系统设计时》应注意结合老厂现】。有生产?系统和布置特点统】筹安排尽量利用【原有的附属生产建筑!物要充分考虑拆【迁费用及施工—过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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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系原规范第5.【3.1.1款的修改!
8【.1.4《。 系原规范—第5.1《.5条的《修改
《
8.1.5! 系原规范第【5.1.4》条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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