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运煤:系统
《
《
8.1 !一般规定
!
8.1.1】 系原规范第【5.1.1条的【修改
!。 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输煤系统宜】按分期?建设考?虑以节省《投资若根据》建厂:条件经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一次建成更》合理也可考虑一次建!成
》
:8.1.2》 本?条为新增条》。文
《
【扩建发电厂的运【煤系统设计》时应注?意结合老厂现有生】。产系统和布置特点统!筹安排尽量利用原有!的附属生《产建筑物《要充分考《虑,拆迁费用及施工【过渡问题《
8【.1.3 系【原,规范第5.3.1.!1款:的,修改
?
8.【1.4 系原规】范第5.1.5【。条的修改
】
8.《1.5? 系原规范第【5.1?.4条?的,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