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电》 负? :荷
】
,4.2.1 — 系:原规范第2.2.】1条的?修改:
《
? 电力负荷的】调,查、研究及分析【是发电厂设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电力负【荷资:料的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发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要求远《期是:指设计年5年~10!年;近期《是指工程投产—年左右年份》
《
4.2.2 】 系原规范第2.2!.2条
】
应—对发电厂直供负【荷进行?全面了解分析
【
4.2.!3, :系原规范第》2.2?.3条
【。
》 通过电力平—衡,。说明:发电厂在所在地【区和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和地?位从:而确定发电厂的供电!。范围和电厂接入系统!电压: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