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49-2011 建标库

17.2  电气主接线

17.2.1  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有发电机电压直配线时,应根据地区电力网的需要采用6.3kV或10.5kV。

    2  50MW级及以下发电机与变压器为单元连接且有厂用分支引出时,宜采用6.3kV。

17.2.2  若接入电力系统发电厂的机组容量与电力系统不匹配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可将两台发电机与一台变压器(双绕组变压器或分裂绕组变压器)做扩大单元连接,也可将两组发电机双绕组变压器组共用一台高压侧断路器做联合单元连接。此时在发电机与主变压器之间应装设发电机断路器或负荷开关。

17.2.3  发电机电压母线的接线方式应根据发电厂的容量或负荷的性质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段上的发电机容量为12MW及以下时,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

    2  每段上的发电机容量为12MW以上时,可采用双母线或双母线分段接线。

17.2.4  当发电机电压母线的短路电流超过所选择的开断设备允许值时,可在母线分段回路中安装电抗器。当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在发电机回路、主变压器回路、直配线上安装电抗器。

17.2.5  母线分段电抗器的额定电流应按母线上因事故而切除最大一台发电机时可能通过电抗器的电流进行选择。当无确切的负荷资料时,也可按该发电机额定电流的50%~80%选择。

17.2.6  220kV及以下母线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110kV~220kV线路上的电压互感器与耦合电容器不应装设隔离开关。220kV及以下线路避雷器以及接于发电机与变压器引出线的避雷器不宜装设隔离开关,变压器中性点避雷器不应装设隔离开关。

17.2.7  发电机与双绕组变压器为单元接线时,对供热式机组可在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装设断路器。发电机与三绕组变压器为单元接线时,在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宜装设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厂用分支应接在变压器与该断路器之间。

17.2.8  35kV~220kV配电装置的接线方式应按发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负荷的重要性、出线回路数、设备特点、配电装置形式以及发电厂的单机和规划容量等条件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配电装置在地区电力系统中居重要地位,负荷大,潮流变化大,且出线回路数较多时,宜采用双母线接线。

    2  采用单母线或双母线接线的66kV~220kV配电装置,当断路器为六氟化硫型时,不宜设旁路设施;当配电装置采用气体绝缘金属全封闭开关设备时,不应设置旁路设施。

    3  当35kV~66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且断路器无停电检修条件时,可设置不带专用旁路断路器的旁路母线;当采用双母线接线时,不宜设置旁路母线,有条件时可设置旁路隔离开关。

    4  发电机变压器组的高压侧断路器不宜接入旁路母线。

    5  在初期工程可采用断路器数量较少的过渡接线方式,但配电装置的布置应便于过渡到最终接线。

17.2.9  发电机的中性点的接地方式可采用不接地方式、经消弧线圈或高电阻的接地方式。

17.2.10  主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方式应根据接入电力系统的额定电压和要求决定接地,或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当采用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时,应装设隔离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