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居 住!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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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企业职工居住!和生活问题应—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当需要设置居住【区,时宜:集,中布置?也可与临《近工业企业协作【组成集中《的居住区并》应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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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 ,。在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下居住区宜靠近!工业:企业:布置当工业企业位于!城镇郊区时居—住区宜靠近城镇【并宜与城镇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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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 居住?区应位于向》大气排放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其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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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居住区应【充分利用荒地—、劣地及《非耕:地在山坡地》段布置?居住区时应》。选择在不窝风—的阳坡地《段,
4.5!.5: 居住区与—厂区:之,间不:宜有铁路穿越—当必须穿越时应【根据人流《、车流的频繁—程度等?因素设置立》交或看守道》口
4】。.5.?6 : 居:住区内不《应有国家铁路或过】境公路穿越当居【住,区一侧?有铁路通过时—居住区至铁》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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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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