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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
4.1! 基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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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1.3 本【规范防雷主要—参照IEC防—雷标准?修订防?。雷,分为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以及—。防雷击?电磁脉冲外部防雷就!是防直击雷》不包括防止外—部防雷装置受到【直接雷?击时向其他》物体的反击;内部】防雷:包括防?闪电感?应、防反《击以:及,防闪:。电电涌侵入和防【生命危险《防雷击电《磁脉冲?是对建筑物内系【统(:包括线路《和设备)《防雷:电流引发的》。电磁效应它包—含防经导《体传导?的闪电电涌和防辐射!脉冲电磁《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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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是按:防,S1和?S,2雷击选用SPD】的其UP《和通流?能力:足以防?S,3,。和S4引《发的:过电压和过》电流:所以不?在,规范中单独》。列入防?S3:和S:4的规定
】
《 第4.1.1条!和第4.《1.2条为强制性条!文
【 为说明等】电位的?作用和一般的—做法下面摘译I【EC: 6:23:。05-32》010 《Ed.2.0(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Part 3【Physical】 dam《a,ge to —。s,t,。ructures !and 《life ha【zard防雷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31页的】一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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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内部【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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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通!则
?。
《 ?。。 内部防雷装—。置应防?止由于雷电流流【经外部防雷装—置或建筑物的—其他导电部》分,而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内发生危险的火花】放电
》
危险!的火花放电可—能在外部防》雷装置与其》他部件(如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从外部引入建【筑物的导电》物体:和线路?。)之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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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以下方法可!以避免产《生,这类危险的火—花放电按6.2【做等电?位连接?。或按6.3在它们】之间:采用电气绝缘(【间隔距离)
【。
】6.2 防雷等电!位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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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通则—
:
【 防雷装《置与下列《诸物:。体之间?互相连接以实现等电!位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从外部引—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体和线路
】
? , 互相之间连【接的方法可》采用在?那些自然等》电位连接不能提【供电气贯通之—处用:等电位?连接导体在用—等电位连接导体做】直接连接不》可行之处用》电涌保护《器(SPD)连接】;在不允许用等【电位连接导体做直接!。连接之处《。用隔离放电间隙(】ISG)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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