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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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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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1.】3 本规》范防雷主要参照I】E,C,。防雷标准《修订防雷分为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以及防雷击—电磁脉冲外部防雷】就是防直《击,雷不包括防止外部防!。雷装:置受到直《接雷击时《向其:他物体的《反击;内部》防雷包括防》闪电感应、防反击以!。及防闪电电涌—侵入和防《生命危险防雷—击电磁脉冲是对建】筑物内系统(—包,。。括线路和设备)防】雷电流引发的电磁】效应它?包,含防经导体传—。导的闪电电涌和防】辐射脉冲电》磁场:效应
【
本规范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是按防》S1:和S:2雷击选用S—P,D的其UP》。和通流能力足—以防S3和S—4,引发的?过电压和过》电流所以不在规范】中单独列入》防S3和S4的【规定
《
— 第?4.1?.1条和第4—.1.2条为强制】性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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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说明等电位的】作用和一般的—做法下?面摘译IE》C 62305【-,32010 Ed】.2.0(》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Part! 3P?h,ysical 【damage to! struc—tures a【nd li》f,。e haza—rd防?雷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第3】1页的一些规定
!
“!6 内部防—雷装置
】
》6,.1 《通则
! 内《部防雷?装置应防止由于雷】。电流流经外》部防雷装《置或建筑物》的,其他导电《部分而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内发生【危险的火花放—电
《
《 危险》的火花放电可—能在:外部防雷装置与其】他部件(如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从—外部引入建》筑物的导《电物体和线路)之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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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用以下方法可以【避免产?生这类危险的火花放!电按6.《2做等电位》连接或?按6.3在它—们之间?采,用电气绝缘》(间:。隔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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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防雷》等电位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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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 通则
》
— ?。防雷装?置与下列诸物体之】间互相连接以实现】等电位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从外:部引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体和:。线,路
【 , 互《相之间连接的—方法可采用》在那些自然等电【位连接不能提供【电气贯通之处—用等电位《连接导体在用等电】位,连接导?。体做直接连接不【可行之处用电涌保】护器(SPD—)连接;在不允许】用等:电,位连接导《。体做直接连接之【处用隔离《放电:间,隙(:ISG)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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