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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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本规定
】
4.!1.1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0】.3条第《。5~7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闪电感应的措施
!
4》.1.2 》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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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筑物金属体【
,
,
:。
《 ? : 2)金属装—置
?。。
】。 , 3)》建,。筑物内系统
!
【 4)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
,。
》2 : ,除本条第1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
—。4.1.3 本规!。范第3.0.3【条第2~4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其【。他各:。。类防雷建《筑物当其建筑物内】系统所接《设,备的重要性高以及所!处,雷击磁场《环,境和:加于设备《的闪:电电涌无法满足要求!时,也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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