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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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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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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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0.】。3条第?5~:7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闪电感应的措施【
4.】1.2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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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筑物金属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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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金属:装置
! 【。3)建筑物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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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
2! 除?本条第1《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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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本规范》第3.0《.3条第2~4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其他各类防雷建!筑物当其建筑物内】系统所接《。。设备的重要性高以】及所处雷击》磁场环境和加于设】。备的闪电电》。涌无:法满足要求时也【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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