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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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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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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0《.3条?第5~7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闪电感应的措施【
?
4.1.2】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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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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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筑物】金,属体
【
, — 2)金属—装置
—
,
—。 : 3)?建筑物内《系统
?。。
》。 ,。 : 4)【。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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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除本条第》1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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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本:规范第3《.,0,.3条第2~—4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其他各类防!雷建筑物《当其:建筑:。物内系统所接设备的!重要性高《。以,及所处雷击磁场环境!和加于设备》的闪电电涌无法【满足要求时也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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