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系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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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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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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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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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 】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
《
: : 3.1.》2.2 《 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
3—.1.2.3 】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 :3.1.2.4 !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
3.1.3 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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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 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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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2 : 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
3!.1.3.3 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
:3.1.4》。 启动释放—二氧化碳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
3.1!.4:A 组合分配【系统:的,二氧化碳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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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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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高压系—统和单独设置备用】量储存?容器的低压系—统备:用量的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应能与】主,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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