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 《 系统设计 【 【。 3.1  —。一般规定《 】3.1.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 3.1—.2  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     !3.1.2.1【  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 , ?  :   3.1—.2.2《  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    《 3.1.2.【3  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  —   3.1.2】.,4  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 3.1.3!  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3.:1.:3.1  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   【 ,。 3.1.3.2】  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   《  3.1.3.】3  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 3.1.4【  启动《。释放二氧化》。碳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 , 3.1】.4:。A  ?组合分?配系统的二氧化碳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 3.1—.5:  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 ,     对!于高压系统和单独】设置备?用量储存容》器的低压系统备【用量的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应能与》主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