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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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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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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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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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 【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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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2 —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 3.1.【2.3 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 ? 3.1.》2.4 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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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 3.—1.3.1 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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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
】3.1.3.3 !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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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启动释放二氧化!碳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
【3.1.4A— 组合分》配系:统的二?氧化:碳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3.1.5》 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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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高压系统和】单独:设置备用量储存【。容器的?低压系统备用—量的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应能与主—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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