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  总 !   则 ! : ,1.0.1》  本规范是—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以下简称“原!规范”)的修订【原规范自《实施以来对指导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目前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几个主要产品!的国家标准》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 47—15:-20?05、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 4716-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200?5、:。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200【。。6、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 16280-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 14—287-2005】均完成了修订并已发!布,且近年来国内市【。。场出现了许多新【型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并已【经,应,。用在不同《。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电气火灾发生率一!。直在:总火灾发生率中占】很大的比例》电气火?灾预防技术也已【成熟为降低电气火】灾发生率有必要【增加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世?界各国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已【由公共场《所扩展到普》。通民用住宅我国的民!用住宅火灾发—生率居?高不:下有必?要增加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同时一些》特殊场所由于缺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依】据的:。现状也要求增加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因《此需要对原规范进行!修订:以满足对《该,产品的?设计、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的需要降低火!灾发生率提》高整个?社会的火灾》预防能力 》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规定内》容,与修:订前保持一致— ? :。 1.0.3 【 本:条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设计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规【定,内容与?修订前保持一致【 1.】0,.4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本规:范作为一个专业【技术规?。范,其内容涉及范—围较广为保证与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协调】一致性除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要【求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其他?属于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本条规【定内容与修订—。前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