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系统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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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10.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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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交流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可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带的】。蓄电池电源》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当备用电】源采用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1】0.:1.3?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电源装置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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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不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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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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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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