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16-2013 建标库
。 8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 8.1 】。 一般规定》。 8!.1.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 ! : 8:.,。。1,.2: ,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组成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当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需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接入【 8【.1:.3  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的有关规《定设置但其报警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 ?。 8.—1.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 8.【1.:5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保护区域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8.1!.6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保》护区:域内有?联动和?警报要求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实现《 》。 8.1.7—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时尚应符合有!关防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