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
,
6.2.】1 : 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应按本规范【附录D采用
—
6—.2:.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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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
2 【 ,感烟火灾探测器和】A1:、A2、B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表6.?2.2确《定;C、D、E、F!、,G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根据生!产,企业设计《说,。明书确定但不应超】过表6.2.2的】规定
》
?表6.?2.2 感烟火】。灾,探测器和A》1、:A2、B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
》。注,建筑高度不超—过1:4m的?封闭:探测空间且火灾【初期会产生》大量:的烟时可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
,
》3,。 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应根据?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并不应超过本【规范附?录E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D1【~D11(含D′9!)规定的《范,围
?
》 4 一【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公式(6.【2,.2:)的计算值
!
式!中N探测器数量(只!)N应取整数;【
《。
? , , ?S该探测区域—面积:(m2);
【
】 , K修正系》。。数容:纳人数超过1—0,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7~0.8;】容纳人数为2000!人~10《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8~0.》。9容纳人数为—。500人~2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9~?1.:0其他?场所:可取1?.0;
—
》 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
》
6.2.—3 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
】 2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mm~600mm】时应按本规范附【录F、附录G—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数量【
— 《3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
? 4 《。。 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被隔断的区【域,应按本?规范第6.2.2】条第4款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 5 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
:6.2.4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
《
?6.2.5 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6.2.《6 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
,。。6.2.7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
?
6.2.8】 :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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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当屋顶—有热屏障时》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距离应符合表—6.2.9的规定】
,
《
,表6.2.9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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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0 — 锯齿形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形!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点型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至》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6.2.9条的【规定:
《
6.2.—11 《点型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
6—.2.12 【。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
6.2.】13 ? 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可》设置在气体能—够,。扩散到的任》何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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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4 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计及探【测器的?探测视角及最大【探测距离可通过【选择探测《距,离长、?火灾报?。警响应时间短的火】焰探测?器提高保护面积要求!和报警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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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探测器的探测【。视角内不应存在【遮挡物
《
《
: 3《 应?避免光源直》接照射在探》测器的探测窗口
!
】4 ?单波段的《火焰:探,测器不应设置在【平时:有,阳光、白炽灯—等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的【。场,所
6】.2.15》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
《
2 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
3 ! 探测器应设置在固!定结构上
—
】4 探测器—的设置应保证其接收!端,避开日光和》人工光源《直,接照射
】
? 5 选择反】射式探测器时应保证!。在反:。射板与探测器间任】何部位进《行模拟试验时探测】器均能?正确响应
【
6.2.16!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探?测器:在保护?电,缆、堆垛等类—似保护对象》时应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
》 2 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要求;》探测器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m~》1.5m
—
】3 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每个光栅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要求
!。
4【 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场所有【联动要求时宜—采用两只不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组—合
?
【 5 与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连【接的模块不宜设置在!长期潮湿《或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
《
,
6.2.17【 , ,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非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不应超过16m;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可】超过16m;—采样管网安装高度】超过1?6m时灵敏度—可调的探测》器应设置为高灵【敏度且应减小采样管!长度:和采样孔数量
【
,
?
2— 探测器的—每,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的要求
! 3 — 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宜超过1—。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采,样孔总数不宜超过】100个单管—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25个
!。 4 — 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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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吸气管路和采样【孔应有明显的—。火灾探测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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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过梁、空间】支架的建筑》中采样管《路应固?定在过梁《、空间支《架上
?。
— 7 —当,。采,样管道?布置形?式为:垂直采样时每2℃温!差间隔或3m—间隔(取《最小者)应设—置,一,个采样孔采样孔不应!背对气流方》向
】 8 采样管!网应按经过》确认的设计软—件或方法进行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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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故障信号等信】息应传给火》灾报警控制器涉及】消防联动控制时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还》应传给消防联动控制!器,。
:
6.2.】18 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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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大!于30%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上方
!。
【3 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1!5%~30%时【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根据实《际试验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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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探测器?设置在吊顶上方【且,火警确认灯无法【观,。察时应在吊顶下【方设置火警确—认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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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地铁站台等有】活塞风?影响的场所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30%?~7:0,%时探测器宜同时设!置在吊顶上方和下】方
【。6.2?.19 本—规范未涉及》的其他?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按企【业提供的设计—手册或使用》说明书进行设置必要!。时可通过《模拟:保护对象《火,灾场:景等方式对探测器】的,设置情况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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