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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系统设备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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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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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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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等》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4.8条的【。规定
6!.1.3《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
》6.1.4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值【班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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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区域内【无,需要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
》 ,2 : 本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均—有,显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
! 3 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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