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系统设备的【设,。置
!
6.1》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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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6!.,1.:2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等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4《.,8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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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
6.1.4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值班的—场所
】 ? 1 本区域内无!需要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 : 2 本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均有显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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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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