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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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为:了合理配置建筑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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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 , :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或储?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或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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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内—容,并应在?工,程,设计图上《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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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灭火器的配置—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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