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 in b!uildings】
GB !50140》-2005》
,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5年》10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
第3《。55号
》
: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公告
!
》 , 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40-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4.2.1、4【.2.2、4.【2.:3、4.2.4、4!.2.5、5.1.!1、:5.1.5、—5.2.1》、5.?2.2、6.1.1!。、6:.2.?1、6.2.2、】7.1.2、7【.,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同时废止
—
:
《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五日
】
前?。言
—
: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087号文】关于印发“二〇〇〇!~二〇?〇一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的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国内!外有关同类规范为参!考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次与【。科研:、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进行交】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国】内,外建筑灭《火器配置的工程设计!和应用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工程》实际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
【 本:。规范共分7章13节!6,个附录此《次全面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
—(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一《章;(2)》增加了“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改变了【以往我?国的水型《灭,火,器只能灭《A类火不能灭B类火!的状况;(3)【灭火器底部》离地:面高度从不宜小【于0.15m调【整为0.0》8m;(4)—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5)A?类灭火?器配置基准;(6】)B类?灭火器配置基—准;(7)灭火器的!减,配系数;(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程》序;(9《)将“灭火有—效程度?”修:改为“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并作为!选择灭?火器应考虑的—。因素之一;(—。10)?当同一场所存在不同!种类火灾《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11)?删去有关卤代烷【灭,火,器的管理性条文;】(,12)增加了“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的规:。定等
》
? 本》规范若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
【
?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
,
: 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
,
参编【单位:西藏自治区消防局
!
—。 【。 , ,。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
》 》 邯郸市!公安消?防局
》
【 ? 《。 : 深:。圳市公?。安消:防局
?
】 》 ,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
,
? ! 青岛市公【安消防?局
?
:
【 , — , 重庆市消防局
!
《 《 】 北京市消防科学!研究所?
】 【 大—。连市公安消防局
!
【 【 南》京板桥?消防器材《厂
! 《 ? 安徽【华星:芜湖铁扇消》防,集,团,。
《
主要】起草人胡传平 【 ,唐祝华?。 刘保平 — 诸 容 —南江林 》张之立 郭秀【艳 陈庆沅 】。张学:魁 赵 锐 】刘 康? 高?晓斌 《衣永生 》王宝:伟 赵伦元— :奚,。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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