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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 7.》3.1?  下列场所不宜】选,用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1  流淌!面积较大按本—规,范,第7.3.4条规定!的,作用面积不足以保护!的甲、乙、丙类【液体场所; !    》 2  靠泡—沫混合液或水稀【释不能有效灭—火的水溶《性液体场《。所;: :    【 3:  净空高度—大于9m的场—所 ? 7.3.2!  火灾水平方向蔓!延较快的场所不宜】选用泡沫-水干式】系统 》 : 7.3.3—  下列《场所不宜《选用管道充水—的泡沫?-水:湿,式,系统 ? ,   —。  1  初—。始火灾为液体流【淌火灾的甲、—乙、:。丙类液体桶装库、】。泵房等场《所,; —    《 2  含》有甲、?乙、丙?类液体?敞口:容器:。的场所? ? 7《.3.?4, ,。 系:统,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系统的作用!面积应为4》65m2;》 ?    — 2  当防护区】面积小于465m2!时可按防《护区实际面积确【定; 《    【 3  当试验值不!。。同于本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时可采】用试验值 !。。 7.?3.5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2) — 7.3.【6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输送的泡《沫混合液《应在8?L/s至最大设【计流量范围内达【到额定的混合比 】 》7.:3.7?  喷头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选用闭式洒水喷头;! : ,  《   2  当喷头!设置在屋顶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12《1℃~149℃【;  】   3  当喷头!设置在保护场所的】中间层面《。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57:℃,~7:9℃;当保》护场所的环境—温度较高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  【 7》.3.8  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任意四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平均—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供给强度且不【。宜,大于:。设,计供给强《度的1.2倍;【。 —   ? 2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  ?   ?3  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不应大于12m2;!  【   4 》 ,同一支管上》两只相邻喷头的水】平间距、《两条相邻平》行支管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3.6m 【 7.》。3.9?  泡?。沫-水?湿式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系统管道充注泡】沫预混液时》其管道及管件应耐泡!沫预混液腐蚀且【不,。应,影响泡沫《预混液的《性能; !。    《2  充注泡沫预混!液系统的环境—温度:宜为5℃~4—0℃; 】 ,  :  3  当系统管!道充水时在8L【/s的流量》下自系统启动—。至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 4  充》水系统的环境温度应!。为4℃~70℃ 】 》7.3.10  泡!沫-:水预作用系统与【泡沫:-水干式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泡沫-】水预作用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应超过80》0只泡?沫-水干式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 ! : 7.3.1】1  当系统兼有扑!救A类火灾的—要,求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 — 《7.3?。.12  》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可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