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7.3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7.3.1 — 下列?场所不宜《选用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     1  !流,。淌面积?较,大按本?规范第7.3—.4条规定的作用】面积不足以》保,护的甲、乙、丙【类液体场所; 】 :     2【  :靠泡沫混合液或【水稀释?不能有效灭火的【水溶性液体场—所; — , , ,   3  —净空:高度大于9》m的场所 】 ,。 7.3.2 【 火:灾水:平方向蔓《延较快的场所不【宜选用?泡沫-水干式系统 ! ?。 7.3.3 】 下列?场所不宜选》用管:道充水的泡》沫-水湿式系统 】 》    《1  初始火灾【为液体流淌火灾的甲!、,乙、丙类液体桶【装库、?泵房等场《所;  !   2  —含,有甲、乙、丙类【。液体敞?。口容器的场》所 《 7《.3.4  系统】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系统的作用》面积应?为4:65m2《; :     !2 :。 当防护区面积小】于465m2—时可:。按防护区实际面【积确定; 】     3  !。当试验?值不同于《本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时可采用试验【值 》 7.3.—5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2) 】 , 7《.3.6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输送的泡沫混】合液:。应在8L《/s至最大设计【流量范围内》达到:额,定的混合比 】 ?7.:3.7  喷头【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选!用,闭式洒水喷头—;   !  2  当喷【头设置?在屋顶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121?℃~149℃; ! ?     3  】当喷:头设置在保护场所的!中间层面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5?7,℃,~79℃《;当保?护场所的环境—温,度较高?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 》 ? 7.3—。.8  《。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任意》四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平均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供—给强度且不宜大于】设计:供给强度的》1.2倍《; 》 ,  :  : 2 ?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 《     3—  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不应!大于12m》2,。; : ?   《  :。4  ?同一:支管上两只相—邻喷头的水》平间距?、两条相邻平—行支管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3.6m《 , 》7,.,3.9? , 泡沫-《水湿式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系统管道【充注泡沫《预混液时《其管道及管件应【耐,泡沫预混液腐—蚀且:不应影?响泡沫预《混液的性能; 】 ?    《 ,2  充注泡沫预混!液系统的环》境温度宜为5—℃~40℃; ! ?。  :  3  当系统管!道,充,水时在8L/—s的流量下自系统】启动至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4】  充水系统—的环境温度应为4℃!~70℃ 】 7.3.—10  《泡沫-水预》作,用,系统与泡沫-—水干式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泡沫-!水预作?用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应超过!800?只泡沫-水》干式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 》 ?7.3.11  】当系统兼有扑救A类!火灾的要求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 》 7.3.【12  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可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