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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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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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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固定式、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2 ?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液:下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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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
?
》3 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
《 4 非】水溶性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8m?的,固定顶储罐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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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高?度大于7《m或直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
4.1.3 】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储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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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应配置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泡沫枪的》数量及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4.1《.4:的规定每支辅助【。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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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当—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或【等于100L/s时!系统:的泵、比例混—合装置?及其管道上》的控制阀、》干管控制《阀,。宜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4.1.6 【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应留出泡沫【混合液流量检测仪】器的安?装位置;在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应设置试验【检测:口;在防《火堤外侧最不—利和:最有利水力条件处的!管,道上宜?设置供检测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的压《力表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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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 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与消防—冷却水系统合用【一,组消防?给水泵时《应有保障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措施且不】得以火灾时临时调整!的方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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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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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具备半固》。。定,式系:统功:能
【4.1.1》0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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