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管道水力计算
9.2.1 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经济流速,必要时可超过5m/s,但不应大于10m/s。
9.2.2 管道单位长度的沿程阻力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kPa/m);
dj——管道计算内径(mm);
qg——管道设计流量(L/min);
Ch——海澄-威廉系数,见表9.2.2。
表9.2.2 不同类型管道的海澄-威廉系数
9.2.3 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宜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且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9.2.4 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MPa);
∑Pp——管道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的累计值(MPa),报警阀的局部水头损失应按照产品样本或检测数据确定。当无上述数据时,湿式报警阀取值0.04MPa、干式报警阀取值0.02MPa、预作用装置取值0.08MPa、雨淋报警阀取值0.07MPa、水流指示器取值0.02MPa;
P0——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Z——最不利点处喷头与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或系统入口管水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当系统入口管或消防水池最低水位高于最不利点处喷头时,Z应取负值(MPa);
hc——从城市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城市管网的最低水压(MPa);当从消防水池吸水时,hc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