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60-2008(2018年版) 建标库

8.3  消防水源及泵房

8.3.1  当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的其中1条发生事故时,另1条应能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满足100%的消防水量的要求,并且同时在火灾延续时间内能满足生活、生产用水70%的水量要求。

8.3.1A  由于石油化工企业规模的大型化,使很多石化企业厂区面积已经超过2000000m2,有的已达到6000000m2。这么大的厂区面积,如果仅采用一套消防供水系统,存在着安全可靠供水的重大风险,一旦该消防供水系统发生意外事故不能及时供给消防水,造成的损失也将是巨大的。另外,超过2000000m2的大型厂区一般会存在一定的竖向高差,如果只采用一套消防水供水系统,位于低处的管网压力可能很高,而位于高处的管网压力可能又不能满足要求。按面积分区设置独立的消防供水系统不仅可互为补充,也可使管网实现合理分区供水。

    分区后每个区域独立设置消防水系统,各区域火灾处数按第8.4.2条确定,消防水量依据该系统保护区域的对象性质、特点按第8.4.3条确定,如果一个保护区的面积超过1000000m2且该保护区内没有辅助设施时,消防水量的确定仍需按一处最大消防用水量另加50L/s火灾持续时间不少于2h计算;消防管网按满足该系统保护区域的消防水量、水压确定;由于分区供水系统之间设置有连通管,设计时应考虑不同区域之间的压力等级匹配问题,如不满足要求需采取相应措施。

    “相邻分区能够提供100%消防供水量”,主要是针对新建石油化工企业而规定的。对于改扩建项目,新增设的消防设施的消防供水量规模应与原有区域的消防供水量规模统一考虑后确定。

8.3.2  为保证消防水池(罐)储存满足需求的水量,同时也便于人员操作,对消防水池(罐)要求增设液位检测、高低液位报警及自动补水设施。

8.3.3  消防水泵房与生产或生活水泵房合建主要是能减少操作人员,并能保证消防水泵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火灾时能及时投入运转。据调查,一些厂的独立消防水泵房虽有专人值班,但由于水泵不经常使用,操作不熟练,致使使用时出现问题。

8.3.4  为了保证启动快,要求水泵采用自灌式引水。在灭火过程中有时停泵后还需再启动,在此情况下为了满足再启动,消防泵应有可靠的引水设备。若采用自灌式引水有困难时,应有可靠迅速的充水设备,如同步排吸式消防水泵等。

8.3.5  为避免消防水泵启动后水压过高,在泵出口管道应设置回流管或其他防止超压的安全设施。

    泵出口管道直径大于300mm的阀门人工操作比较费力、费时,可采用电动阀门、液动阀门、气动阀门或多功能水泵控制阀。

8.3.8  电动泵由于操作简单、运行可靠、启动快可迅速使消防系统达到工作状态,将电动泵设置为主泵;为了提高消防系统的动力可靠性,设置柴油机消防泵为备用消防泵。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