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60-2008(2018年版) 建标库

8.2  消防站

8.2.1  设计中确定消防站的规模时,应考虑的几个主要因素:

    (1)企业的大小和火灾危险性。

    (2)企业内固定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当固定消防设施比较完善时,消防站的规模可减小。

    (3)邻近有关单位有无消防协作条件,主要的协作条件指:

    1)协作单位能提供适用于扑救石油化工火灾的消防车;

    2)赶到火场的行车时间不超过10min~20min(其中,装置火灾按10min、罐区火灾按20min)。装置火灾应尽快扑救,以防蔓延。罐区灭火一般先进行控制冷却,然后组织扑灭。据介绍,钢结构、钢储罐的一般抗烧能力在8min~15min,因此只要控制冷却及时,在10min~20min内协作单位消防车到达是可以的。

    (4)石油化工企业的规模划分如下:

    1)大型:原油加工能力大于或等于10000kt/a或占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000m2

    2)中型:原油加工能力大于或等于5000kt/a且小于10000kt/a或占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000m2且小于2000000m2

8.2.2  大型泡沫车是指泡沫混合液的供给能力大于或等于60L/s、压力大于或等于1MPa的消防车辆。

8.2.3  消防站内储存泡沫液多时,不宜用桶装。因桶装泡沫液向消防车灌装时间长且劳动量大,往往不能满足火场灭火要求。宜将泡沫液储存于高位罐中,依靠重力直接装入消防车,或从低位罐中用泡沫液泵将泡沫液提升到消防车内,保证消防车连续灭火。在泡沫液运输车的协助下,消防车无需回站装泡沫液,可在火场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8.2.3A  移动消防炮操作灵活,消防时可以很方便的布置在有效的位置,特别是具有遥控功能的移动消防炮可在远处操作控制,有效保护消防队员的安全。本条要求设置的遥控移动消防炮喷射流量较大,故规定流量不小于30L/s。

8.2.4  消防站的组成,应视消防站的车辆多少、规模大小以及当地的具体情况考虑确定。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可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17]75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8.2.5  车库室内温度不低于12℃,有利于消防车迅速发动。车库在冬季时门窗关闭,为使消防车每天试车时排出的大量烟气迅速排出室外,故提出消防站宜设机械排风设施。

8.2.7  车库大门面向道路便于消防车出动。距道路边15m的要求高于城镇消防站,是因为石油化工企业多设置大型消防车,车身长。车库前的场地要求铺砌并有坡度,是为便于消防车迅速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