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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静电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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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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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9.3?.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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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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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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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
9.3.4 !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
9.3.5 【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
9.3.6 】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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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除,第,一类防雷系》统的独立《避雷针装《置的接地《体外其他用途的【接地体?均可用于静》电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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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 静【电接地的设计本标准!未作规?定者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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