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静电接地!
【
,9.3.1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
9.3.2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
9.【3.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
:
《 1 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 2 —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
:
? , 3 》 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
9.3.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
,
9.3.【5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
:9.3.6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Ω
》
:
9《.3.?7 除第一类防雷!。系统的独立》避雷针?装置的接地体—。外其他?用途的?接地体均可用于静电!接地
9!.,3.8 静电【接地的设计》本标准?未作规定《者,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