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静电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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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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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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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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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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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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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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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9.3.5 —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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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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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 除第?一类防雷系》统的独立《避,雷针装置的接地【体外:其他用途的》接地体均《可用于静电接—地
【9.3.8 —。 静电接地的设计】本标准未作规定【者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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