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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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 工艺装置》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现行国—。际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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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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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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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避【雷针、?线其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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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设防感应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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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浮顶罐》及内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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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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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外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应作电气连》接
9.!2.5 防雷接地!。装置的电《阻要求应《。按现行国际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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